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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完研討會完的一種落寞,有感而發。
或許會被用力的批,但我還是悲觀的寫下另一種觀點

讀了這麼多書,聽了那麼多想法,
我漸漸瞭解到:所謂的公平、正義、多種聲音,
世界上沒有什麼最完美的解決方案
只有不斷妥協,最後剩下一種選擇:從爛蘋果中挑一顆最不臭的來吃。


有時候有沒有得吃,還不一定。

首先要說一下,我的確是站在人性本惡(自私)的立場說話。
不可否認,許多人的確是捍衛正義、為社會公理說話
也為其他人發聲打抱不平,我並不否定這些人,因為站出來的人想必非常具有同理心,值得嘉許。


但是,今日的情況是:若這些人要犧牲自己的權益甚至是賴以維生的工作去為他人打抱不平
他們還有幾個人有這膽量?


研討會上,一個「自稱」社會系博士班學生的記者,
可能認為座談會的各位過於理想化(或許這也是我的解讀差異)
問出一句:「在場的同學們,我只想問問你們『未來願不願意參加工會呢?』」
我不確定未來是否成為新聞工作者,但我以設想的方式,答案還是否定的。


很少人不會為了自己的權益精打細算的,就算問學生們,現在有熱情也願意為受害者發聲的人,
想想,未來上有老婦老母下有子女妻子,幹了十幾年的媒體勞動
你還敢跳出來為誰發聲?小心自己就是下一個被鎖定的目標!


民生報體育記者提到,工會的角色混淆,「本來應該為我們爭取權益」
卻反而是替資方收編我們的反對立場」,
這是很容易理解的現象: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工會成員如果隸屬於該媒體,
有誰願意出來為那些遭受解雇的媒體勞工發聲呢?
不要忘了,它們仍然還是聯合報系的員工,替民生報資遣員工爭取權益,
誰曉得下一個被「提早優先」資遣的是不是自己?


有學生提出了一個相當尖銳也相當一針見血的問題:
老師們都在提倡記者應該要有「保障自己權益」的意識,又強調傳播教育的改進,
那麼今天換個角度,在座老師們應該也常常受到學校不公平的壓迫,
不知道老師們是否也能率先出來為自己權益抗爭,做為未來可能成為記者的學生的楷模?
在座老師不禁汗顏,白領階級是最不敢說話的一群人,果真如此。


再強調一次,我個人認為這樣的、所謂的「自私」是合理的,
人人都需要自己的工作養家活口,為了工作包括求學時的努力、投資這麼多心血
總不可能為了「別人的權益」而冒著讓一切心血蕩然無存的風險。
我甚至敢說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有人認為:可以透過學生力量串連對媒體施壓,甚至力量比老師大
但我卻認為以媒體一貫的報導手法來說,只會將學生們的活動邊緣化,
一旦意識型態被構連成為負面意涵的「破壞社會秩序」、或是醜化的方式加以壓制,
學生的活動,能持續到多久呢?
有熱情的人,會持續多久呢?
當這些學生成為五年十年甚至十幾二十年的媒體勞工,
它們敢冒著丟飯碗的風險去幫同業發聲嗎?
或者是一句「干我屁事」繼續跑他的新聞直到自己也遭受相同命運,才希望他人來幫助自己呢?


一個惡性循環於是誕生:
當你看到別人受到資遣
因為與自己切身性相關低,也沒必要因此工作不保,
因此不願意出來為那些受害者發聲,
但產業結構改制潮流下自己未來也很有可能面對這樣的情勢,
此時又很希望有工會成員替自己發聲,
工會成員是資方的人,他們與你當初的邏輯類似,
因為沒有夠強大的力量可以依靠(所謂能夠保障工作權的工會)
沒有人敢冒著丟飯碗的風險極力為你抗爭……。
接下來的循環再由別人接替。


當然,一旦有了足夠人數說話便能夠大聲,
足夠對媒體老闆造成施壓效果,
但更明顯的是,這是一個完全難以突破關鍵眾人的組織
因此這樣的惡性循環沒有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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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吧!來談談最好的結果可能是什麼。
資方不會因為有人抗爭媒體勞工資遣權益而任意將人「逐出家門」。
但是,媒體是資產階級的私有財產,要做不做下去由其決定,別人無可置喙。
所以,會被資遣的,還是會被資遣,頂多解散費優於勞基法。


真的,這就是最佳結果了…?
也許有人說:能達到勞基法的標準就好:10-30天預告期,「可能」高於一個月的資遣
老實說,我媽也被資遣過,我最能體會。早說晚說對我媽而言都沒有任何意義,
因為他只想「繼續工作」,以結果論都是被資遣,有什麼差別呢?
1個月與1.5個月的差別,有比領到退休金好嗎?


以職業權說來,工作權依舊無法受到保障,或許過於悲觀,
但是對我而言,我並不認為這樣改變了什麼。


或許,要讓自己適應力與專業夠強,才能真正免於失業擔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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